2015年4月湖南自考畢業證書領取時間:8月上旬。
注:具體時間當地自考辦會另行通知,預計時間是:8月2日--10日。我校學生,教務老師會一一通知學生來校領取。
一、領取地址:
在當地自考辦領取,助學班的學生在所在助學站領取,即學生申請畢業證的地方領取。凡在我校報名的學生,直接來學校領取,學校地址:湖南大學南校區(長沙市岳麓區大學城麓山路171號)。
二、領取方式:
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領取、繳費單。如有特殊情況確需他人代領,領取時應攜帶:考生本人簽名的委托書、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代領人身份證和這三證的復印件(三證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代領人要在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領取的畢業專業名稱及代碼)。
三、更正時間:8月10日-20日。
畢業生領回畢業證書后,發現姓名或身份證號碼有誤并要求更正的,在省自考辦規定的時間內(每年的8月10日-20日修改為當年6月畢業證書差錯;2月10日―20日修改上一年12月畢業證書差錯),考生須持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有關證明材料、戶口本、身份證、考籍證等,到所在市級考辦(主辦學校考辦)提出書面申請,經省級考辦審批同意后,進行統一修改。逾期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錯誤,均不能再進行更正。
四、注意事項:
1、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畢業證書》的考生,請于11月15-16日到所在自考辦領取。
2、個別經湖南省自學考試委員會審核不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由自考辦通知考生領回申請材料。
3、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只制發一次,遺失不補。如領取《畢業證書》后發生遺失、損壞、被盜等一切責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領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