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2015年08月25日 來源:湖南大學自考辦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年開考四次,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7月、10月。每次考試前各地自考辦都會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考生報名,具體報名時間可參見報考簡章與各地自考辦的具體報名安排。為讓自學考試考生順利參加考試,使考生不至于因為疏忽給考試帶來不利影響,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自學考試考生應持準考證到考籍所在自考辦報名。自考辦錄入報名信息后,考生應仔細核對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報考課程代碼及名稱等信息,核對無誤后在校對文本上簽字確認,如有差錯應當場修正。考生簽字確認后出現報名信息錯誤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自學考試新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到自考辦報名,由自考辦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及報名信息,并現場照相。自考辦將考生信息錄入完畢后,考生應仔細核對并簽字確認,如信息有誤須當場修改。簽字確認后出現身份信息與報名信息錯誤的,由考生本人負責。新考生應按自考辦通知的時間與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生領取準考證后發現信息有誤的,應及時持準考證與身份證到當地自考辦核查原因,并申請更正。申請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準考證與身份證復印件。省自考辦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實后換發準考證。
四、考生需要轉換報名專業的,應向考籍所在自考辦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準考證與身份證復印件。省自考辦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五、考生應妥善保管準考證。考生在考前遺失或損壞準考證的,應持身份證到原發證地自考辦提出補辦申請,原發證地自考辦核實后辦理補辦手續。考生按自考辦告知的時間與地點領取準考證。考生在報名后確因特殊原因遺失或損壞準考證的,可以持身份證在考前一周內到省自考辦指定的地點補辦準考證。在考前一周內補辦準考證的,不得更改身份信息與報名信息。
六、考生可在考前登錄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和湖南自考網(http://www.zzzttt64.com/)查詢考場信息,或到考籍所在自考辦咨詢考場信息。
七、考生必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如軍官證、士兵證等),按規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考試。
八、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考生才能出考場。
九、考生應在筆跡卡、試卷上認真填涂準考證、姓名等必須填涂的信息,不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的,將取消當科考試成績。
十、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員的管理。對于違規考生,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